根据《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》,为切实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,确保此项资助工作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开展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 工作机构
学校资助工作由学工处全面负责,学籍管理、财务室共同完成。
二、资助对象
l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
l 南京市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
l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
l 孤残学生
l 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、警察子女
l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l 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
l 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
l 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
三、申请及审批程序
1、学生本人申请,(附相关困难证明);
2、班主任审核材料后上报学工处;
3、学工处汇总名单交学籍管理员审核;
4、学籍管理员审核以后交财务上报;
5、根据上级要求,学工处收集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卡材料;
6、财务负责到银行开卡,并将资助费用打入卡中;
7、班主任通知家长资助金入账,请家长自行用卡领取。
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学工处
2015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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